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10月16-17日为教职工及第三方外包单位安装电动自行车“通行标识”(补发)时段。考虑到方便教职工及其他因素,现将安装场地由之前的“行政办公楼停车场”调整为“公共教学楼北楼”。请各单位及时转告相关教职员工知晓,感谢支持!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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