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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学院食堂委托经营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18-10-30    来源:      作者:     摄影:      编辑:      审核:      发布:      点击: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池州学院食堂委托经营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ZB201804102

项目包号:第1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0月8日

开标日期:2018年10月29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武汉华工后勤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关山二路特1号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天河湖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蚌埠市天河水产养殖场办公楼东二层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合肥绿滟商务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印象西湖花园西组团2-411室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池州学院食堂委托经营第1包

招标人名称:池州学院

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教育园区牧之路199号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方式:0566-2748908

招标代理名称: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经开区翡翠路港澳广场A座18-19层

项目负责人:汪工

联系方式:0551-65860109-8611;13365513306

公示期:2018年10月30日至2018年11月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联系人:汪工,联系电话:13365513306。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