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池州学院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项目编号:ZB201804102
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5月24日
二、答疑及澄清内容如下:
1、问:本项目评标办法“经营方案”中约定“毛利润控制符合规定得2分”,但本招标文件中并未对毛利润作出详细规定。
答:本项目目前我省绝大多数高校食堂经营成本控制与核算,均以小于或等于30%为合理区间,且池州学院食堂在上一次委托经营合同中规定不得超过30%。
2、问:本项目评标办法“人员配备”中要求“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供应商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连续社保证明复印件,”,但招标文件中并未对项目经理社保证明的时限作出详细规定。
答: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供应商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2018年1-5月的连续五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
3、问:本项目评标办法“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供应商在同一高校或行政或事业单位食堂连续经营期限达3年及以上的得3分;连续经营期限达6年及以上的,得6分”。请问此项评审对合同开始时间是否有明确要求?
答:此项评审对合同开始时间不做要求。
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1日12时00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它内容不变。
三、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经开区翡翠路港澳广场A座18-19层
联系人:汪工
电话:13365513306
特此公告。
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5日